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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小姐
电 话:0769-23364608 0769-23364158
传 真:0769-23364158
手 机:18664055388
E-mail:lovebmw760@126.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1号环球经贸中心副楼8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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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顾问
- 在双方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上,详细了解贵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纳税环节和企业纳税情况,并作出相应税务顾问咨询意见。税务顾问咨询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 根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贵司应依法报送的资料是否全部报送,以确定贵司是否依法履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申报工作。
- 查阅各类原始凭证、帐册及相关资料,通过抽查工作列出贵司需缴纳的税种及确定贵司有否漏缴或多缴各税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主要税收缴纳情况调查报告。
- 了解贵司成本核算方法,结合缴税情况,作出相应纳税建议,为贵司争取可能的节税机会。
- 负责对上述报告及所提建议进行辅导与解释。
- 为贵司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贵司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贵司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
- 及时为贵司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与贵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我司将就提供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提供书面咨询建议。
- 根据贵司的需要,我司提供国家税务总局于以前年度颁布的与贵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作为确认具体经济活动的税法依据,我司同时就提供的税务法规提供咨询建议。
- 根据贵司的需要,我司对贵司与其他客户所签定的各项合同之涉税条款提供税务意见,以帮助贵司了解在有关合同中的税务责任。
- 享受的以下权利: 可以代贵司查询重要的财税法规文件;定期主动电话回访贵司,进一步加强与贵司的联系。
- 协调贵司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关系,辅导贵司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国国情正确处理纳税关系,以维护贵司利益。
- 根据贵司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要求及我司工作安排,为贵司提供各胜任咨询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提供提供对应的顾问服务。
- 根据服务内容,我司制定了如下服务要求,以便在业务开展中能更好的为贵司服务:
- 向贵司提供的书面咨询报告必须引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或以此作为报告附件,以便说明报告所述内容之合法性。
- 我司咨询人员向贵司提供的书面报告均以中文为准,并须经过我司资深顾问签章有效。
- 服务过程中如双方对某项工作均认为需作深入开展,则应另订专项合同,并协商收费价格。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日起的十二个月止或可另行协商。
- 税务顾问收费标准:人民币20,000元/年起(根据企业规模及业务量可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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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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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贵公司就日常工作中涉及的财会、税收问题进行咨询,我公司24小时之内负责解答(如涉及需调查核实的复杂问题须另外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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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为贵公司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新颁布的与贵公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我司将就提供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提供书面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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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的需要,我公司提供国家税务机关于以前年度颁布的与贵公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作为确认具体经济活动的税法依据,我公司同时就提供的税务法规提供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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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的需要,我公司对贵公司与其他客户所签定的各项合同之涉税条款提供税务意见,以帮助贵公司了解在有关合同中的税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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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贵公司提供的书面咨询报告必须引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或以此作为报告附件,以便说明报告所述内容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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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贵公司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关系,辅导贵公司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国国情正确处理纳税关系,以维护贵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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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要求,专门为贵公司提供胜任咨询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由专人负责为贵公司提供对应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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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的以下权利: 可以代贵公司查询重要的财税法规文件;定期主动电话回访贵公司,进一步加强与贵公司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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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过程中如双方对某项工作均认为需作深入开展,则应另订专项合同,并协商收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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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日起的以内或可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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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咨询收费标准:人民币8,000元/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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